预付式消费迎来“冷静期”:七天无理由退款新规解读
引言
预付式消费已成为现代生活中常见的消费模式,广泛应用于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餐饮、旅游等领域。消费者为享受折扣或便利,往往选择提前充值或办理会员卡。然而,这种消费方式也伴随着诸多风险——商家跑路、服务质量下降、退款难等问题频发,使消费者陷入被动。
2025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并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新规的出台,为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确立了“七天冷静期”退款机制,赋予消费者更大的权益保障。
一、七天无理由退款:消费者权益的重大突破
根据《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十四条,消费者在付款后七日内可无理由要求退还预付款本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规定借鉴了电商领域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旨在给予消费者充分的“冷静期”,避免因一时冲动或信息不对称造成损失。
二、七天无理由退款的适用条件与例外情形
一般规定
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消费者无需说明理由即可申请退款。
除外情形(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款)
消费者在签约时已从该经营者处获得相同商品或服务(如老会员再次充值)。
消费者在签约时已从其他经营者处获得相同商品或服务。
约定优先
若商家与消费者约定更有利于消费者的退款条款(如延长冷静期),则以约定为准。
三、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
该司法解释适用于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美容美发、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消费领域,覆盖了绝大多数预付式消费(即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场景。对于付款后一次性接受商品或服务以及多用途预付卡产生的纠纷不适用该司法解释。
四、常见问题解答
1. 七日内退款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不需要。司法解释明确为“无理由退款”,消费者无需提供任何解释。
2. 七天退款是否等于无限退?
不是。冷静期仅限首次消费或新服务场景,以下情况不适用:
消费者是商家的“回头客”,已享受过相同服务。
消费者在其他机构已体验过相同服务。
3.“概不退款”条款是否有效?
无效。商家单方面制定的“本卡售出,概不退还”或要求消费者签署“不退”声明等格式条款,若排除消费者的法定解除权,则属于霸王条款,法院将支持消费者退款诉求。
4.签约后已接受服务,七日内还能无理由退款吗?
服务次数不影响法定退款权。即使签约后已接受部分服务,消费者在七日内仍享有无理由退款权,但经营者可扣除已消费部分的合理费用。对于健身、培训等需持续履行的服务,若消费者在七日内终止合同,经营者应退还未消费部分的预付款,已接受服务按实际价值折算扣除,折算标准参照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经营者仅能扣除实际消费金额,不得附加违约金。
5.体验服务是否影响七天无理由退款权?
体验服务是否影响七天退款权,需结合服务性质差异、服务时间节点、服务同质性综合判断。
(1)服务性质差异
免费试体验(如健身房的体验课、美容店的小样试用)→ 不视为“已获得服务”,影响退款权
付费体验(如培训机构低价试听课)→ 需结合合同条款判断
(2)时间节点
签约前体验 → 可能构成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订立合同时已获得服务”的例外情形
签约后体验 → 单次体验不自动丧失退款权,但持续接受服务可能视为合同履行,退款需扣除已消费部分的费用
(3)服务同质性
体验内容与正式服务完全一致(如理发店体验剪发与会员剪发相同)→ 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服务”,影响退款权
体验内容与正式服务完全不同,或者体验内容明显缩水(如培训机构试听课仅为宣传片播放)→ 不构成实质性服务,不影响退款权
五、新规的意义与影响
1.降低消费风险:七天冷静期减少了消费者因冲动消费或误导性宣传造成的损失。
2.规范市场秩序:倒逼商家提升服务质量,杜绝“割韭菜”式营销。
3.强化司法保障:为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明确裁判标准,减少维权成本。
六、律师建议:理性消费与法律护航
预付式消费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进一步升级。尽管“七天无理由退款”为消费者提供了反悔权,但仍需提醒大家:理性消费仍是关键。在享受预付优惠的同时,务必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并保留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
本文作者朱琳,资深合同法专家,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合同规范部主管,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合同风险防范、旅游行业、劳动争议等法律业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风险防控经验丰富。秉行“专业、尽职、高效”的原则,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法律规定积极为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控制法律风险,维护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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