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土耳其政府于3月20日确认,3月19日在伊斯坦布尔独立大街所发生的爆炸事件系由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所致,该次爆炸事件导致5人死亡、36人受伤。今年以来,土耳其境内已经发生4次严重恐怖袭击。
据报道,当地时间22日,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国际机场发生两起爆炸,目前已造成13人死亡、30余人受伤。欧盟总部附近马尔贝克地铁站发生爆炸,并造成多人受伤。极端组织“伊斯兰国”事后公开宣称对此负责。
国家旅游局于今日(3月23日)发布了《提醒中国公民谨慎前往比利时》(提醒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土耳其》(提醒有效期至2016年5月16日),分别提醒中国公民谨慎前往比利时,暂勿前往土耳其。
爆炸事件接连发生,致使不少旅游者对赴比利时、土耳其旅游安全表示担忧,由此可能会导致已参团的旅游者退团,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退团潮,本文就旅游者以爆炸事件影响出游安全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爆炸事件的法律性质
根据目前的新闻报导得知,上述的爆炸事件是极端组织恐怖袭击造成的,且国家旅游局、外交部等政府部门已经发布建议中国公民谨慎前往比利时,近期暂勿前往土耳其的提醒,因此,此爆炸事件属于不可抗力。
二、旅游者能否以爆炸事件影响出游安全为由单方解除旅游合同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法律赋予旅游者单方解除包价旅游合同的权利,即使旅游目的地未发生爆炸事件,旅游者也可以在不征得旅行社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但旅游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旅行社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三、现身处土耳其的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时的费用承担问题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爆炸事件发生时,身处比利时或土耳其的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旅游者要求更改旅游线路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同时,爆炸发生之时,旅行社应尽力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因此支出的费用可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若因此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旅行社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旅游者要求解除旅游合同取消行程时,建议旅行社先行与旅游者协商,采取延期出行、更改行程前往比利时或土耳其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旅游并协商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双方的损失。
在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旅行社应当及时停止订购或取消机票和酒店房间,并及时通知地接社取消委托事项,尽量降低旅游者损失。
若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时,旅行社尚未产生相应的预订酒店、机票、地接等费用的,则应全额退还旅游者已支付的旅游费用;若旅行社已经产生必要费用的,则旅行社应保留好支付费用的相应凭证及合同,并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