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第六十七条【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双方合同解除权及法律责任划分:已经发生费用、新增费用、食宿费用旅游者承担,安全处置费用、新增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重点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解析:本条是对旅行社权益合理保障条款(案例,深圳旅行社国庆高速公路塞车广州误机诉讼,导致客人旅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承担全部责任),前提是两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二是旅行社或辅助人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情况。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解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都享有合同解除权,合同实际只能履行一部分的,旅行社享有合同变更权,旅游者不同意变更只能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解析:1、合同解除的后果:已经向地接社、航空公司、酒店、车队支付的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注意要有证据证明,比如银行支付账单,给供应商的合同、确认单,能证明事先约定有些费用一旦确认不能退还。2、合同变更后果,费用处理原则是,旅游者多退少补。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解析: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为游客采取安全措施的,支出的费用旅行社和游客共同承担。如:国外因台风、动乱临时变更行程导致增加的费用可以要求客人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解析:不可抗力和旅行社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滞留,食宿费用由游客自担,返程费用不增加的如机票可改签等情况旅行社承担,需要从新购买机票等返程费用增加的,游客与旅行社分担返程费用。案例:海南台风旅行团滞留3天,多出食宿及返程机票费用。
第六十九条【地接社按包价、委托两合同全面履约】(重点)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解析:旅行社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随意、单方、擅自、调整变更行程安排。案例,马尔代夫海岛酒店,入住顺序前后调整,游客诉讼,每人赔偿200元违约金 。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解析:1、组团社委托地接社要在行程单中告知游客;2、地接社要有合法资质;3、组团社地接社之间要签书面合同,同时组团社要给地接社其与客人签订合同及行程单的副本以便地接社全面落实行程单;4、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成本的费用;5、地接社服务的依据两个合同,组团社与客人的包价旅游合同,两社之间的委托合同。此条规定主要为避免委托合同与包价合同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纠纷。
第七十条【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严重的甩团责任,游客自负责任,自由活动旅行社责任 】( 重点)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解析:本条款是旅行社和旅游者法定责任的划分:1、旅行社违约承担的责任形式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2、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要赔偿损失,主要指侵权责任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可以履行合同但拒绝履行合同,并且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或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团费1-3倍的赔偿金。主要指行程中止服务或甩团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这是最重的违约责任,高于消法49条退一赔一的规定,本条最高可达旅游费用3倍的赔偿金。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解析:自身原因导致的旅行社违约或自身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案例:客人酒店自杀,打架,跳楼,自身疾病发作等。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解析: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只有安全提示和救助义务,尽到两项义务后即使客人受伤死亡旅行社也没有责任。
自由活动期间即使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和救助义务,客人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旅行社不是造成该损失的主要原因,旅行社依法只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相应责任比例如何决定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第八十一条【报告义务 】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解析: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经营者的救助义务和报告义务,一般是报告、110、120、旅游局、使领馆等。
(《旅游法》解析 连载完毕,下期开始新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