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旅游者自由行发生人身伤亡,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
若旅游者与旅行社没有形成旅游合同关系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的,旅行社无需承担责任。
若旅行社在旅游者自由行过程中提供了行程选择,并提供了两项以上的旅游服务,则旅行社与旅游者形成旅游合同关系,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后果;因第三方侵权导致人身伤亡的,则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可协助旅游者索赔;因旅行社或旅行社选择的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的,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