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起,附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版名单表将会替代现在手写的表格,今后深圳市出入境组团社需通过该局自行开发的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提前48小时上报赴港澳旅游团队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名单表并会加盖“广东省旅游局出境旅游审验专用章”。组团社随后自行打印附有电子章的名单表,才可组织游客通关。
新规还规定,组团社需为港澳游团队派遣领队,领队由持有领队证的人员担任,每个领队人员一次带团人数不得超过40人。此外,必须团进团出,如果参游人员在境外因疾病、意外事故、急事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返回,组团社应向各口岸边检站报备,单独返回的人员还需持名单表复印件才可通行。